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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 師資培育中心113學年度第2學期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說明會及甄選作業,請依公告期程進行申請。

發布日期 2024-12-04 10:55:00

師資培育中心113學年度第2學期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甄選公告

 

  為培育師資生的全球視野,教育部積極推動師培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及或教育實習,希望藉此計畫,鼓勵師資生走出台灣,培養師資生的國際觀。文藻師資培育中心獲得教育部補助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國外教育見習以及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國外教育實習計畫,將與美國加州洪堡郡教育廳以及越南胡志明台灣學校作,選送師資生至海外進行兩周教育見習以及兩個月教育實習

  海外教育見習國外教育實習僅能擇一申請,申請期程及申請資格條件如下

類別

海外教育見習

國外教育實習

見習實習期間

2(16)

114/3/22-4/6

2個月(61)

114/10/4-12/5

地點

美國加州洪堡郡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

師資生名額

6

4

申請期程

國外教育見習生甄選申請期程
即日起至114110日開放申請。

說明會:1131213() 12:30,地點在A302教室(報名表單按此連結)
114
115(暫訂)進行面試(線上)

114117日公布錄取名單
選送人員6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

國外教育實習生甄選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14321日開放申請

說明會﹕114226() 15:30,地點在A302教室(報名表單按此連結)
114
326(暫訂)進行面試

114328日公布錄取名單
選送人員4 (114學年第一學期實習)

申請資格

國外教育見習生申請資格
(1) 本校師資生需已修畢或於申請期間正在修習以下科目中之一科「國民小學國語文教材教法」、「國民小學英語文教材教法」、「國民小學教學實習」、「教育議題融入教學」等課程始得報名參加本計畫。本校師資生若於申請期間正在修習上述課程者,需於學期結束後提供成績合格證明,使得參加本計畫。

(2) 歷年在校學業成績平均75(含)分以上。
(3) 歷年在校操行成績平均80(含)分以上。
(4) 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或同等程度之英檢成績)1

 

國外教育實習生申請資格
(1)對教學有熱情,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a. 大學法規定,取得大學畢業資格,並修本科系畢普通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
b. 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在校生,於修本所畢普通課程程及教育專業課程,且修畢碩士畢業應修學分。
(2)歷年在校成績平均 75 () 分以上。
(3)歷年操行成績平均 80 () 分以上。
(4)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或同等程度之英檢成績)1

 

校內審查基準

本見習、實習計畫遴送生之遴選分書面審查及面試兩階段。
書面審查(50%)﹕應備資料請參閱附件說明。
面試(50%

應配合事項

一、錄取之師資生及實習學生務必參加後續計畫主持人規劃之行前培訓課程。
二、錄取之師資生應於錄取後兩周內完成與本校共同簽訂行政契約書及繳交學生自籌款。
三、錄取之師資生及實習學生於出國前一個月,應檢送個人基本資料至本校師培中心,以通報我國駐當地國所屬駐外機構,以確實掌握錄取之師資生於國外之動向及安全,並給予適當協助。
四、錄取之師資生應於完成國外教育見習課程後四週內繳交成果報告,或於教育實習結束後1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
五、錄取之師資生及實習學生心得報告經教育部評選為佳作者,應配合參加年度成果發表及經驗分享座談會,並配合教育部後續推展之活動。

註:
1Teaching Knowledge Test (TKT) 證照;至少通過一個模組;Band 3 (含)以上得以加分。參加過史懷哲教育服務並取得證明者,得以加分